1、晓红从不愿意提起自己的过去,当然也不愿意别人问长问短。所以,她几乎没有朋友。不过这也没关系,她只在天黑的时候醒来,然后出去工作,天亮前肯定回家睡觉。总生活在晚上,除了皮肤越来越苍白外,也不容易交到朋友。有时候她都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因为她的工作每天都在交新朋友。
上班的地方是一家夜总会,设在丽华酒店顶层,以前是旋转餐厅,可能这城市的人怕晕,没什么生意,后来就改为夜总会。之后,酒店老板发现,城里人突然又不怕晕了,晚晚满座,还嫌这顶层转得不够快,要在舞池里疯狂地转。
晓红一晚上大概转两圈,就能转到一个客人,然后陪客人再转几十圈,就会和客人下楼开房。去客房干什么呢,大家一定猜得到,但一定是只猜中前面,猜不中后面。
客人里有时候会遇到稀罕物,比如有一个处男大学生,毕业前一晚要来破身,晓红心软,破例满足了他,但为了帮助他未来面对社会,能更快地适应现实,该做的事还是按程序操作,大学生第二天醒来身无分文,不过总算达到了破身的目的,也很高兴。
昨天晓红又遇到了一个大稀罕物。这个男人三十出头,长相过得去,还戴个黑边眼镜,有些书呆子的味道。说他稀罕,是因为几天前,晓红陪过他,照例搜光了他的钱包,可是,他竟然没有认出晓红来,拉着她非要跳舞。通常这种情况不常遇到,因为晓红同时在几个夜总会兼职,不会固定在一个地方,上班时她的妆也画得很浓,又很特别,比如眼睛有时是红的,有时是绿的,假发有十几个,换着戴。奇怪的是她今天的打扮和上次遇到这个男人几乎没有分别,见到这个男人的时候,她还心里暗暗吃惊,被她拉到舞池里,也心里忐忑不安。有两种可能性存在:他真的没有认出她来,或者他想报复。
跳了一会舞,男人象上次一样,先问问你叫什么啊,又问其它乱七八糟的事,手还不老实。不过,晓红却慢慢放下心来,不老实说明他心里没藏事,这就是好事。她想,反正在这酒店里面,你也不敢把我怎么样,就陪着他装不认识。然后他们又去开房,晓红又故伎重施,掏光了他的钱包,临走还对睡得象个死猪的男人告诫:“以后可要长记性哦,黑眼镜。”
晓红开门出去时,那本来应该睡到明天才醒的男人一跃而起,望着晓红离去的门微笑着说:“谢谢,我会的。”然后穿衣离去。当然,这句话晓红是永远不会听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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