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爱陌生人

楔子

那是个黑色的世界,天是黑的,地是黑的,空气也是黑的,没有半点声音,小茉唯一的感知就是自己的心在怦怦地跳,还有颈动脉的血管隐约有吱吱拧紧的声音。当鼻息嗅到一丝甜腻的血腥味时,她知道,又不可救药地堕入那个历久弥新的噩梦中了。

小茉只能站着不动,可不论她的眼睁开还是闭上,都不能无视那个女人的出现。那个女人,以诡异的角度扭曲着脖子,扬着那张绝美的脸庞,蠕虫般匍匐在地上。女人的眼里淌出血来,手指甲被水泥地生生磨折,衣服被鲜血浸透了,那只骨肉分离的手却分明冲她扬了扬,嘴唇微微颤动,却发出宏大至震耳欲聋的呢喃,那是痛苦的呻吟,还是在向她求救,抑或要引诱她堕入水深火热之中?

一切的一切都不得而知了,每次梦到这里就戛然而止。小茉尖叫着惊醒,终于从梦中逃离。

爸爸从隔壁的房间赶来,帮她开了灯,担心地看着她:“又做噩梦了?

小茉的头发被冷汗湿成一缕缕的粘在脸上,口干舌燥,不想说话。身边姐姐的空着,她有种不祥的预感,姐姐死前的那几天,几乎每晚都做这个噩梦。

爸爸帮她端了杯水,看她咕咚咕咚地大口喝着,担心地问:“听说,最近你跟一个来旅行的男生走得挺近。她放下杯子警觉地看着爸爸,不知道他想说什么。

“张无忌的临死前告诉他,千万别相信漂亮的女人。那个男生迟早要走的,别想太多了,早点睡吧。爸爸帮她关了灯,轻轻掩上房门。

爸爸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千万别相信漂亮的女人,那漂亮的男人呢?她知道秦朗在这儿待不长,他只是个来找灵感的背包客,签证的日期一到他就会飞回遥远的大洋彼岸——虽然他对疯老头的那栋破楼,有着令人费解的热情和执著。她想要的不过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啊,在她暗淡无光的青春里也需要一抹亮色的灿烂,难道这要求过分?

每晚入睡前,小茉都会跪在上虔诚地向上帝祷告,希望他在这里多住些日子,希望他会上她。她当然知道,以自己的条件要让秦朗上,除非是上帝显灵。但宗教存在的意义不正是在人没有希望时赐予人希望吗?她宁可相信这祷告有用,只要够虔诚,奇迹总会发生。

她可以自己给自己答案,如果不好好把握这个机会,她会后悔一辈子。她会小心翼翼地,只希望这个噩梦,不会在带走姐姐后,同样带走她。

A

第一次见到秦朗是暑假周末的下午。中午下了场短暂的暴雨,房子,梧桐树,还有路边的野花,所有的一切像被呵了口气然后用力地擦拭了一遍,颓败的老街焕发出罕见的美。

当时小茉正在街心花园喂两只野猫。她所居住的这个小城市夏天气高且多雨,垃圾堆里的东西很快就腐败变质,猫们不是吃坏肚子就是会饿肚子。所以暑假的午后她常这样消磨时间,妙鲜包是她省下零花钱买的,她可以随欲地跟小猫们说些心里话。

小茉的朋友不多,唯一可以谈心的姐姐因为两个月前被老城区的那个疯老头追赶而出了车祸,当场死亡,受不了打击病倒了,不吃不喝也不说话。从小到大,都毫不掩饰地偏比小茉漂亮许多的姐姐,姐姐像她,而小茉更像貌不惊人的爸爸。的身体一直不算好,姐姐的死更是给了她致命的打击,看着她日渐憔悴的面容,小茉很担心。尽管小茉和爸爸承担了一切家务,但家里的气氛还是会让她感觉憋闷,她需要有少许独处的时间。那个下午真是太好了,凉爽,安静,小猫们也格外乖巧,如果天上再掉下个王子来,就更完美了,小茉歪着头思乱想,伸手去挠了挠猫咪的痒痒。

“你好,我想去教堂,请问你知道怎么走吗?

木村拓哉的明星脸?就在小茉恍神的当儿,一张帅到无敌的面孔出现了,虽然他着很港台腔的国语,但听起来一点也不觉得别扭。小茉完全被那张脸吸引了,傻乎乎地盯着他,忘了回答,也忘了猫咪们正在着小茉的帆布鞋继续要吃的。

那就是小茉第一次见到秦朗的囧样子,傻大姐,花痴,没见过世面的土妞一个,看到帅哥连话都说不好了,她从包里掏出个快递信封:“我我我……正要去教堂送一份快递给神父,可以带你一起去。

小茉爸是邮差,除了EMS快递和信件,连邮局订阅的报纸杂志还有汇款单什么的都送,所以他很辛苦。小茉把手里剩下的所有妙鲜包都扔给小猫们,拍拍屁股带他前往教堂。

这座小城唯一有观赏价值的就是那座小教堂,据说是解放前一位外国的传教士修建的,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平时去教堂的都是些中老年人,很少有年轻人光顾,因为笃信基督,所以小茉才跟着她去过很多次,跟神父也熟。

小茉简单地介绍了一番,帅哥很自来熟,他说他叫秦朗,在国外念大学,热摄影,他不喜欢那种人满为患的大城市,独独钟各类的小城,这次特意来这座小城寻找灵感。

那是小茉第一次跟帅哥这么近距离地接触,班上的男生当着她的面也敢叫她大脸猫,他们不跟她玩。小茉知道自己的脸有些大,但他们也不照照镜子,跟秦朗比起来,全都不堪入目。走在前往教堂的路上,小茉很希望能碰到几个同学,特别是男同学,跟这么帅的男生结伴而行,忒有面子。

可惜小城太小了,从街心公园走到教堂总共才用了二十分钟,小茉还特意兜了个圈子,却一个熟人都没碰到。失望地进了教堂,把快递给神父,看秦朗不走,小茉也就坐在他旁边看热闹。

没想到秦朗不止是帅,英文超棒,他可以用流利的英文唱赞美诗,还可以一个磕巴都不打地背诵大段的圣经原文。以前跟来做弥撒总是想打瞌睡,那天小茉居然跟打了鸡血似的神。不止是小茉,神父老头更是激动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紧紧地握住他的手,说年轻人真不错。

那还是小茉第一次见神父老头用那种语气跟人说话,平时他总是跩得不得了,好像自己就是耶稣代言人。在场的其他教友也对秦朗大加赞赏,当然,教友其实大多是老太太,她们看小茉跟在秦朗的身后,颇为嫉妒地说:小茉这是你朋友啊,啧啧,要省掉不少家教费了。

老太太们的孙子孙女大多跟小茉同校,虽然今天没遇到同学,但她们回去后一定会添油加醋地形容小茉跟秦朗的关系,托她们的福,与帅哥相熟的事会很快传得街知巷闻。

秦朗很喜欢这间教堂,拿着相机猛咔嚓,还说要为教堂做本画册,小茉赶紧热心地说帮神父送相片过来。

B

第二天小茉起了个大早,对着镜子弄了半天头发,还穿上了自以为最漂亮的蓝白T恤和背带裙。草草吃完中饭,把碗筷一撂就往外跑。

小茉买了三包妙鲜包去喂猫,站在街心花园,一个没有树的位置,直到猫咪们吃得一个个肚皮滚圆秦朗还没出现。她有些后悔自己来早了,今天没有下雨,皮肤被正午的烈日晒得发红,像抹了辣椒水那么痛。

等了好久,才等来秦朗,可他却两手空空。

“打印机出了点问题,你愿意去我住的地方取吗?修理铺就在我租住的公寓楼下,让你久等了,真是不好意思。秦朗抱歉地耸耸肩,反倒让小茉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邀请我去他住的地方!

小茉的心小鹿乱撞,本来还担心只是把照片拿给她而已,现在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多待会儿了,她抿着嘴偷笑。

小猫们已经睡得猫仰马翻了,天气太热,小城里所有的人都在午睡,被晒得发烫的柏油路面上只有小茉和秦朗的影子在移动,她惴惴不安,他住的地方会是怎样?待会儿要聊些什么话题比较合适呢?

走到秦朗住的地方,他的打印机刚刚修好。小茉计划了许多个话题,最终都没能说出口,因为进入秦朗的房间后她就被墙上贴着的那些诡异照片完全震住了。那都是些怎样的照片啊,大片大片的暗红和黑色充斥着眼球:浸满血的浴缸里坐着披头散发的小女孩,小女孩的皮肤特别白眼睛特别大,可那眼神分明是成年人才有的;另一张照片上是个小男孩,穿着大人式样的白色小礼服,嘴角牵出一个邪邪的笑,手里捧着一个汁水模糊的半边西瓜,乍一看,那西瓜很像切开的人头;还有一张,是穿着大人衣服的小男孩和小女孩,他们的身上到处都是鲜血淋漓的伤痕,手里却各自攥着一把锋利的匕首,对一只瘦得皮包骨头的小猫准备下手……

“是不是觉得有些另类,我不喜欢那种让人看过就忘的照片。秦朗冷不丁冒出一句,“你知道含笑路四十八号吗?网上有人说那里很邪门,我想去看看,但是找了好几个人都不肯带路。

打印机开始工作了,小茉看到秦朗为教堂拍的照片还是很正常的,但是含笑路四十八号,他怎么会想要去那里?

那是栋森的宅子,几乎每个人经过都要绕路走。这座城市里几乎所有四十岁以下的本地人,全都在小时候被宅子的主人,一个神经兮兮的疯老头追着打过。在本城小孩的概念里,疯老头的存在等同于大灰狼和哥斯拉,谁家小孩不听话,大人们只要搬出疯老头三个字,再顽劣的孩子也会马上变成乖乖仔。而且,疯老头就是害死小茉姐姐的凶手,那栋宅子对小茉来说,跟《倩女幽魂》里的兰若寺差不多。

“我的签证只有一个月,真希望能拍出满意的作品,看到那些照片,我会记得来过这里,会记得你。秦朗的恳求来得比较婉转,他的瞳仁居然是蓝色的,焕发出类似蓝宝石的光芒,要命的是,小茉能在他的瞳仁中看见自己的影子。

不知道是被他的蓝眼睛秒杀了,还是被他眼睛里的影子秒杀了,总之小茉陷入了一种清醒的被催眠状态,她听见自己在说:好的,小茉陪你去。

C

小茉答应,陪秦朗去那栋该死的凶宅。

离开秦朗的公寓时小茉还有些为自己的这个决定担心,虽然疯老头已经死了,但他的魂魄会不会还留在那栋凶宅里呢?毕竟他对那栋破楼有种极度病态的迷恋。

疯老头害死小茉姐姐后,引发了众怒,但疯子就算杀人都是不需要偿命的,他甚至不用坐牢,每个孩子和孩子的家长都担心同样的事情会再次发生,在大家的强烈要求下,他最终被强制关进了神病院。他歇斯底里地闹着要回家,不论是注射强力镇静剂还是用电疗,只要他稍微一清醒就会立刻出现极度狂躁状态,还妄想着用头把水泥墙撞开,弄个窟窿出来逃回家。

这些都是告诉小茉的。神病院当护士,姐姐出事后,她请了几天病假休息,可疯老头被关进单人病房后,她第二天就去医院上班了。爸爸本来还不放心,但看到她两眼放光的样子,也没敢拦。恨死了疯老头,如果不是他,姐姐怎么会死,姐姐不过趁他喝醉去他家去偷看了几眼,就被他追着骂了四条街,不论怎么说,姐姐都是因他而死的。

说实话,小茉很担心会做出什么傻事,比如见到疯老头后,控制不住情绪,抓起手术刀就冲上去狠狠地他。疯子杀人不用偿命,但正常人杀人却是要偿命的,她已经失去了姐姐,不想再失去

的表现却出奇的冷静,她每天按时上下班,神好得出奇,每天回来脸上都挂着难以掩饰的笑意。这让小茉困惑不已,姐姐骨未寒,她怎么能笑得出来,难道,她瞒着大家做了些什么?

没多久疯老头就耗尽了最后的元气,六十多岁的老头已经疯了三十多个年头,他的身体早就承受不了这样的折腾。小茉姐姐三七那天,他就油尽灯枯而死。据说老头在弥留之际忽然变得很正常,很平静地说想死在家里。医院的人本着人道主义的神把他送回去了,那时的他已经不能再折腾了,躺在担架上回的家,在进门十分钟后,他微笑着咽了气。疯老头临死前说了一句话,谁也不许进那栋楼,他死后也要住在那里。

疯老头的死让全城的孩子和家长们都松了口气,却独独不能让释怀,她的情绪反倒没前阵子好。整日满面愁容,夜里老做噩梦,有两次,小茉甚至被她的惊叫声吵醒,隔着墙能听到她的哭声,木讷的爸爸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才好。变得很敏感,敏感到了疑神疑鬼的地步,就连睡眠也要靠大剂量的药物才能维持。小茉看出心里藏着秘密,很想问她,却始终开不了口,不喜欢小茉,她可能不会跟小茉说。

奇怪的是,老头死后那栋破楼里就经常有奇怪的声音出现,半夜三更时,有人会听到门吱吱呀呀地响,就连光天化日之下那些窗帘也会无风而动,于是凶宅的说法就流传开了,有人传说,老头活着的时候是疯子,死了也是疯鬼,没人敢靠近那栋楼。

其实疯老头跟小茉的家人也算有点渊源,毕竟他们是唯一跟他打过道的人。

小茉的外公是小茉爸爸的师傅,他们都是邮差,几十年来,疯老头每个月都能收到一封来自海外的信,那些信都曾经过外公和小茉爸的手。这两年上网买东西的人越来越多,光是快递都送不过来,位于城郊的含笑路爸爸也就懒得走,于是就让小茉去帮他送信给疯老头。反正那些信每一两个月才来一封,小茉趁着老头不在家时扔到他家信箱里就行了,每次小茉都提心吊胆的,不敢多作停留。

其实那栋楼并不是小茉最害怕的,小茉最怕的还是每次去送过信后,都会做那个恐怖的噩梦。好在现在秦朗陪着小茉走回家,否则就算是正午的大太照在身上,小茉也会觉得心里发

“你脸色不太好,不舒服吗?秦朗很贴心地靠近了些,柔声问道。

心里暖融融,但那个梦是不能说的,小茉只能解释说那栋凶宅的确有些邪门。

“听说那楼的女主人曾是全城最美的女人,真的吗?秦朗的眉头向上一挑,侧面看他的五官格外漂亮。

“我没见过,听老人们说她的确很漂亮,却不是本地的,她跟疯老头都是从大城市下放来的知青。这段历史几乎每个本地人都知道。

地面上被开始西斜的太拉成修长的两个影子,小茉不到一米六的个子,而他是足足一米八五的大高个儿,那两个影子很像动画片里的画面,她的心开始蠢动,关于噩梦的事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小茉把那段陈年旧事细细说来。

疯老头两口子年轻时是从大城市下放来的知青,当年的疯老头是个很有气质的知识青年,他的太太也被惊为天人,刚来小城的时候是很轰动的。不过他们很不惯本地的生活,跟外人的往并不多,他们都被安排在中学当老师。那位美丽的太太有很不利的海外关系,这使得他们在动乱年代被批斗得很厉害,不仅失去了工作还差点儿丢命,他太太不能忍受艰难的生活,扔下他潜逃去了国外,和她的家人们聚。第二种传说也是这位太太最终背叛了他,不同的结局是她跟另一个男人私奔了。总之后来再也没有人见过那位太太,老头就这么疯了,送信的邮差是唯一可以接触到他的人,除了收信,他几乎没有任何社活动,也不工作,依靠平反后归还他的一间小铺面的租金勉强度日。

“你觉得那位太太是跟人私奔了还是逃到国外去了呢?秦朗饶有兴趣地跟小茉探讨。

“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些信至少有好几百封,邮票上都盖着国外的邮戳,而疯老头一封也没拆过。小茉慢慢地说着,似乎想起了姐姐告诉她这件事的那个下午。

“一封也没拆过,你怎么会知道?秦朗追问着。

小茉摇了摇头,不想再继续说下去了,如果不是姐姐好奇心太重,偷偷跑进那栋森的破屋子偷看了那些信,她也不会被疯老头发现,然后在被追打的过程中,出了车祸。

她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傍晚正在帮摆碗筷,邻居家的小孩哭着过来敲她家的门,他说姐姐被疯老头追着骂,慌不择路地被一辆大卡车给撞了。

当时小茉手里的碗咣的一声落到了地上,砸了个粉碎,然后大脑一片空白,死亡对于还在念中学的小茉来说是件遥不可及的事情,而且死的那个人居然是姐姐,早上她们还在一起喝了牛,她还帮小茉编了辫子,怎么可能……

尽管一万个不愿意相信,但姐姐还是死了。

等小茉和赶到现场时,姐姐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下有好多黏稠的血,好多,像铺天盖地般的红,小茉觉得整个世界在那一刻都变成了红色,嗅到腥气赶来的苍蝇在耳边嗡嗡作响,小茉什么都听不见了,只看见挺地倒了下去,她身体落地的瞬间,小茉似乎听到了某种东西坍塌的声音。

D

站在含笑路四十八号的门口,小茉感觉自己即将踏入了时间旋涡,一旦进入那扇即将腐朽的大门,也许就会踏上姐姐当时走上的那条不归之路。但她实在忍不住好奇心,想要进去看看,这个念头已经折磨她很久,好在身边还有秦朗,他那么高大威猛,就算真的有什么东西冒出来他也一定会帮她的。

那是栋面积不大的两层小楼,附带一个院子,院墙是一堵爬满带刺蔷薇的铁艺墙,很多地方都锈得断了,他们可以很容易地钻进去。那些无风自动的窗帘,还有半夜传出的开门关门声,疯老头的恶灵真的存在吗?如果他真的在,现在是否在看着他们?小茉想起了昨晚的噩梦,恐惧像条蛇,顺着她的脚踝蜿蜒而上。

小茉开始努力搜集疯老头的回忆,其实仔细想来,他也不是特别疯的那种人,除了没日没夜地喝酒,还算守规矩,见到大人总是远远避开。他很不喜欢十岁左右的小孩,每次见到都要大声吆喝着驱赶一番,有时候他还会追出好几条街。因为他身上终年散发着浓郁的酒气,所有小孩子都传说他打人。

在她的印象中,他下手其实很轻,总是大声嘟囔着装腔作势地猛追上去,然后用手指弹两下孩子的脑门儿,或者在小男生的屁股上轻轻地踹上一脚。孩子们其实最怕的还是他那副活见鬼般的尊容,多年的酗酒严重地伤害了他的肝脏,皮肤呈现出病态的黄色,子拉碴,一身破得不成样子的衣服,乱蓬蓬的头发上还不时蹦出只虱子,正常人只会对他避之不及。

偶尔小茉给他送信的时候,会发现他站在街角盯着,直到她把信放进信箱后走远了他才会回家。这种时候她总是会生出错觉,疯老头根本就不疯,他活着,似乎只为收到那些永远也不会拆的空信封。

是的,空信封。许多次,她都对着光照过,那里面连根头发也没有。

“想什么呢,还不赶快进去,被人看见就不好了。秦朗不悦地在台阶上冲她吼了句,然后继续摆弄那把锈死的锁。

小茉没想过他还会开锁,这种伎俩不是传说中的小偷才擅长的吗?秦朗解释说他最铁的哥们儿家就是专门修锁配钥匙的,常看哥们儿鼓捣锁,所以他学到了一点皮

事实证明,秦朗的技术绝非皮,小茉大概发了两三分钟的愣,他就用一根铁丝鼓捣开了大门。

大门悄无声息地开启了,迎面扑来一阵劣质白酒的气味,森的寒气直面门,这气味就像疯老头身上的汗馊味和呕吐物以及酒味混合在一起,难道他真的在里面?小茉不自觉地打了个寒战,忍不住后退了一步。腐朽变形的木地板被小茉踩了一脚,咯吱作响,真不是个好兆头,她的脸变得惨白。幸好秦朗很及时地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要不她肯定要逃跑的。他坚定的眼神让她的脸蹭地红了,心也扑腾得更厉害。

总站在外面也不好,虽然这里是城郊,而且现在是晚上,但路边难免会有人经过,万一被人看到她跟秦朗这么晚还在外面,肯定要闹误会的。手被他牵着,更没有退出的理由了,小茉索一咬牙,跟着他进了大门。

秦朗把门关好,然后打开一把聚光手电,积满灰尘的墨绿色的天鹅绒落地窗帘,桃木的深色地板,还有变了颜色的碎花墙纸和墙角堆积如山的空酒瓶,她不安地站在客厅里,恍如置身于那个难以摆脱的噩梦,踌躇不前。

一扇通往不知道什么房间的门忽然发出吱吱呀呀的声响,所有的窗户都是关着的,可那扇门自己打开了。她吓得差点儿要往秦朗的怀里钻了,就在最关键时刻,一只小猫大的胖老鼠不紧不慢地走了出来,很鄙视地冲他们抖了抖尾巴,然后哧溜一下跑到窗帘旁,顺着窗帘爬上了窗台。

原来闹鬼的是老鼠,她暗暗松了口气。

秦朗心急地冲上了楼,在楼梯上冲她招了招手,见她没什么反应就心急地自顾自地上了楼,并且翻箱倒柜地弄出了不算小的动静,他在干什么?抄家吗?老头才死了几天,说不定他的魂魄真的在这里。

正在她犹豫着要不要上去时,他从楼上下来了,腰包里鼓鼓囊囊的,显然多了什么东西。

“你拿了什么?她担心地问道,“这样不好,毕竟是死人的东西。

“想看就跟我走。秦朗打开门自顾自地走了出去。她早就双腿发软了,很没用地跟在他身后,逃也似的离开了那栋酒气熏天的破楼。

跟着秦朗去了他住的公寓,其实小茉是想快点回家的,时间不早了,爸爸要担心的。可是她很好奇,秦朗究竟拿走了什么。

E

没想到,秦朗找到了两本泛黄的日记,而那两本日记,竟然描述了完全不同的同一个秘密。

第一本日记的封面是缎面的,时间让那些曾经华美的色彩蒙上了一层灰,娟秀的字迹出自那位传说中全城最美的女人之手。他们惊讶地发现,这是那位太太出走前写下的日记。

小茉的时间不够看完所有内容,信手翻阅了一下,着重看了最后两篇日记,大致内容如下:

没想到还是逃不掉,就在我们来到这座小城的两个月后,席卷全国的运动蔓延到这里了。那些戴着红袖章的人不停地追问我父母的去处,做什么工作,接触些什么样的人。

其实他们早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移民海外,他们重男轻女,只带走了比我大两岁的哥哥,我被寄养在亲戚家长大,甚至不记得他们的面容,现在却要为他们承担莫须有的罪名,还牵连了我的丈夫。看着他饱受批判和摧残,神和肉体都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我很自责,他不该受这样的罪,他跟我的家人根本就素不相识,可他却毫无怨言地承担了一切,有时候,还要替我受罚。

我不明白,为什么平日那些有说有笑的同事,每一个都面目狰狞,他们高喊着口号要把我们打倒。我的丈夫,被人剃了头,围观的人边看边笑,就像在看一条狗。

他是我唯一的依靠,可他为我受苦受难时,我什么也做不了,我总是这样软弱。更可怕的是,每天晚上我们躺在上什么也不想说,反正明天一切还要继续,日复一日,也许还要年复一年,这种非人的生活不知要多久才能结束。

好不容易熬到了晚上,终于结束了批斗会,我打扫会场时捡了一张开往边境某市的火车票。那个藏匿了许久的念头忽然就冒了出来,如果没有我在他身边,他或许不用代我的家人继续受苦。

我写了很多封信,每个信封里都是空的,我准备把它们打包后寄给我外地的朋友,请她帮我再转寄出去。信封上的地址其实是国外的一间小邮局,我并不知道父母当时身在何处,所以那个地址肯定是查无此人。我在包裹里附上了唯一的金戒指,拜托邮局将这些信在之后的日子里每月退回一封,一直到退完为止。

这么做,是想为丈夫开脱,也许我离开他,他的苦难才会少一些。至于我自己,没准备任何行李。我知道眼下这种情况是出不去的,我也没打算走出去,只要火车将我带离这个地方,到了没人认识我的地方,我就从火车上跳下去。只要能让他不再受苦,我死不足惜。

好了,我不能再写了,他已经回来了,他把手放在我的肩上,他一定很冷,冰凉沁骨。我不能让他发现我的秘密。我该擦干眼泪给他一个微笑,这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个夜晚,我能做的,只有这些了。

他再也承受不起任何打击了。

一个人可以到牺牲自己的生命,才算真正的吧,小茉被这个未曾谋面却善良如水的女人彻底打动了。试问自己,此生还不曾到可以为他放弃自己的生命。疯老头一定也见过这本日记了吧,他又是怎么想的呢?有妻如此,夫复何求,他该珍惜这个好女人才是。她好奇地打开另一本日记,里面只有为数不多的几篇文字,但遒劲的字体略显华丽,被那种已经难得一见的蓝黑墨水书写出来,潇洒的字迹很难让人联想起那个整日酗酒衣冠不整的疯老头。

每过一两个月,邮差总会给我送来一封来自海外的信,那是我跟这个世界唯一的集。我总是趁有人经过的时候从信箱里取出那个信封,我就是做给他们看的,我从不看里面的内容,我只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把那封信带回家就可以了。现在,人人都已经知道我还有个不忠的老婆,而除此之外,这些信件存在的意义,就是无情地提醒我痛苦的往事。

我发现她在写这些信的时候,还背着我准备好了去边境的车票。我不能容忍她抛弃我!也许她的目的地并不是她的家人,而是一个男人,一个可以让她依靠的男人!

虽然她身边并没出现什么男人,但既然她连车票都能弄到,很可能还有许多事都瞒着我。我不能容忍这些事情发生……只要一想起来,我就失控地有杀人的冲动,我宁可她死,也不能接受她的背叛,尤其是在现在这样的时候,她没有资格这样对待放弃一切跟她在一起的我。

反正这个世界已经偏离了正常,所有人都疯了,我也疯了,或者我应该疯了,我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杀了她,趁她还没离开我!

放下日记,小茉有些欷歔,如果那位太太知道丈夫自私地怀疑她的感情,这段毫无保留的是否还有意义。

“你看得太急了,老头其实是后悔的,你看这里。秦朗把那本日记的后半部分翻给她看,一些灰随着他的手扬了起来,当尘埃落定时,那个故事的脉络才完全清晰。

她死之后,我才发现了那些信。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夜里,我拎着那个装满信封的沉重箱子上了火车。辗转了两个城市,确认没有人认识我后,才将这些信送去邮局。我把它们寄去了遥远的国度,目的地是一家小邮局,然后计算着一封一封地收到它们的日子。这些刀子一样的日子。

她写这些空信封的目的,应该是想要在她成功逃走后,给我一些虚假的安慰,安抚她那愧疚的灵魂。为什么一下子写完这么多信,我想,那是因为她不敢面对我,不敢被她遗弃的,与苦难相依为命的我。

就在我寄完信回来的那晚,看着空荡荡的家里,好像她还没有死去。我不会让任何人进来破坏这种感觉,我要保留她的一切,直到我死的那一天。

……

可恶的上帝,难道你在捉弄我吗?为什么让我那么晚才发现她的日记。现在我才明白她的用心良苦,她是我的,到可以放弃生命,难怪当日我把刀放在她脖子上的时候,她根本没有反抗,她是看着血一点点染红衣襟,看着我要了她的命,至死,她都没发出半点声音。

是我错怪了她,我真是窝囊废,甚至没有去另一个世界见她的勇气,只能终日借酒消愁,守着这栋早已失去灵魂的破楼。也许,最大的惩罚并不是死亡,而是让我痛苦地活下去,这栋楼就是囚禁我的地狱。生存的唯一目标就是每个月还能收到一封写有她笔迹的信,那些信封里空空如也,但上面的笔迹还能让我这个卑鄙的人,感觉到她存留人间的

最可怕的,是当天我用刀割破她喉咙时,有个小孩从窗口看到了那一幕。窗户有些模糊,我看不清小孩的面容,追出去时,那个身形模糊的小人儿已经跑远了。

F

老头死也不知道,当年那个小孩就是小茉的

她那胆小的母亲当年不过是个十岁的小姑,见到那一幕后被吓破了胆,一连多年都不能摆脱噩梦的困扰。她一直为自己胆小地选择了逃跑和缄口而后悔,每次的梦里,她总是能见到那位绝美却濒死的太太,用一种难以描摹的眼神看着她,有绝望,有痛苦,也有心甘情愿的折堕。但成功逃跑后一直没有报警,也不敢告诉她的父母,她像只容易受到惊吓的兔子,整天缩在家,任凭这个秘密结石般在她心里生长,随着时间的流逝越积越大。

与一个杀人犯生活在同一个小城里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害怕在城里遇到疯老头,却没有足够的借口离开父母去其他城市生活,所以,她选择了远在市郊的神病院工作。

尽管如此,那个秘密并没有放弃对的折磨,很多年后,和爸爸结婚又生下了小茉和姐姐,她又害怕她们被疯老头祸害,于是,把那个秘密告诉了她们,当绘声绘色地把当年的事说给她们后,那个噩梦也诅咒般传给了她们。小茉早就知道老头杀过人,所以自从懂事起就很怕他,怕到了骨髓里,母亲一生都在为自己没有解救那位美丽的太太而自责,而小茉,也在这影中长大。母亲常带小茉和姐姐去教堂忏悔,这就是她信仰基督的唯一目的,希望那位遥不可及的神能解救她,宽恕她的罪孽。

当然,小茉没有把这些告诉秦朗,毕竟这是她家最大的秘密。看完日记后,小茉把日记本递给秦朗,反正他不是这个城市的人,疯老头又没有子嗣,这个秘密被他保存也算妥当。

“那位美丽的太太,永远也不会听到丈夫的忏悔,她的死并没有拯救他,他活得反倒比原来更痛苦。抒发了最后的感慨小茉担心地看了看时间,已经到了不得不回家的时间,她不想爸太担心。

“活着是多么的不容易,不是每个人都会知道自己在什么时候因为什么而死。我们都该更加珍惜生命,活着的时候,好好对待家人。秦朗掂量着那两本日记,若有所思。

走出公寓,小茉不得不飞奔回去,一路上,她的脑子里都在想秦朗说过的话,活着的时候,要好好对待家人。是啊,因为一直以来嫉妒对姐姐的偏,疏懒了对她的,一直对生病的她不冷不热的。不论怎么说,就是,如果没有她,地球上也不会有小茉,她该忘了那些无事生非的嫉妒,毕竟从此之后,她是家里唯一的女儿。

回到家,小茉破天荒地做了一件事。鬼大爷鬼故事。

她穿上姐姐的裙子,在爸爸和诧异的目光里,跪在面前。

先是愣了一下,小茉看见有明亮的液体在她眼中酝酿,然后那些泪水夺眶而出,第一次那么紧地拥抱了她,她自己都觉得诧异。那也是第一次用那种格外亲切的眼神看着她,在那暖的眼神里,她读出了感激与慈

那个夜里,小茉没有忘记做祈祷,感谢秦朗对她说过的那些话,希望上帝他老人家能看到她的真心,让秦朗上她,哪怕他只是对她说出那三个字,哪怕他只是忽然有感而发,不需要天长地久,也不需要山盟海誓,她也就心满意足了,从此青春将不再苍白。

尽管如此,那个夜里,小茉依然没能摆脱那个噩梦,那位在黑色深渊里惨死的怨灵,怨气还没消散,怨毒的眼光似乎能穿透时空直视小茉的眼睛。她的眼睛,带着幽幽的蓝,瞳仁里,是地狱之火的反光。

小茉再度被那个噩梦惊醒,但是这一次,她没有惊叫,等背上的冷汗干透,她忽然意识到,是否那位美丽的太太死后发现丈夫的自私,发现丈夫辜负了她的,不甘地布下了一个诅咒。让辜负她的人一个个不得幸福,不得终老。

如果是真的,那这个诅咒一定是降临在身上了。自从偷看到疯老头杀人之后,她的身体就垮了,许多年来她几乎每天都要吃控制情绪的药。

就在这时,小茉听见门外有窸窸窣窣的响声。

这么晚了,谁在外面?她披了件衣服下去看,门缝里,她看见披散着长发,正在门口换鞋。她要去哪儿?她不由得担心起来,爸爸睡得正香,她听得到他的呼噜声响,可见是要瞒着他出去一趟。

出于保护的初衷,也出于好奇心,小茉跟在身后一直走到了教堂。

夜是那么静,连一片羽落在地上的声音都能听见,一路上都没有遇到人,好在小城的治安很不错,自从疯老头死去后就更好了,小茉倒不是很怕,只是她必须小心地保持很远的距离,才能不被发现。

教堂大门是不上锁的,神父崇尚夜不闭户,而且永远亮着耶稣神像前的两盏长明灯,对所有市民开放的大厅里还有许多长椅子,无家可归的流汉和跟老婆吵架没地方去的男人都可以到这里凑合一夜。

该不是跟谁约会吧。小茉忽然有些担心,虽然身体不好,但一直都很漂亮,爸爸虽然也是几十岁的人了,在男女感情方面还像个没经验的愣头青,就会洗衣服做饭端茶递水。

今晚教堂格外冷清,别说人了,鬼影子都没有一个。小茉看见目不斜视地直奔忏悔室,才略略松了口气,还好,看来她约会的对象是上帝。远远看着把忏悔室的门关好,她赶紧缩着身子钻到忏悔室旁边的那间神父坐的小房间里,只要蹲在地上,就看不见她,她却能听到她说的话。

“我万能的仁慈的主,我要感谢你为我所做的一切,我是个罪人,而你却给了我全世界最好的女儿。今天,小茉跪在地上,让我把她当成姐姐,我才发现,一直以来都忽略了对她的的声音微微颤抖,小茉却听得一清二楚。

的话真是窝心,可听到她后来说的那些话,却让小茉的笑凝在了嘴角。说出了一个天大的秘密:疯老头是她害死的!

所有人都以为疯老头是疯死的,其实,是利用工作之便,用维生素换掉了他所有的药片,不仅如此,她还总是在疯老头的单人病房门外绘声绘色地讲述当年她看到的那一幕,让老头懊悔了一辈子的那一幕,反复的强烈的神刺激,却没有药物治疗,很快,老头的神彻底崩溃了。也许原来他不疯,或者不够疯,这次他终于疯了,而且疯得厉害。听到他在里面用头撞墙,也不叫医生,等到老头把自己撞得昏死过去才不紧不慢地找人来。

并不是过分,任何一个母亲都不能忍受有人伤害自己的孩子,更何况疯老头还要了姐姐的命。对的做法,小茉不知该如何评论,她没有做过母亲,但她也难以承受失去姐姐的痛苦。对疯老头而言,也许死去是比活着更好的解脱方式,也许他猜到了,自己死在当年那个偷看到他杀人过程的孩子手里。

之所以来忏悔,是因为她并没有因为疯老头的死而得到解脱,一方面她还在为自己没保护好姐姐而内疚,另一方面,她又为自己杀了人而痛苦,毕竟又是一条人命,虽然兵不血刃,但她也觉得罪孽深重。

很感激上帝对她的关照,虽然她做了那么多错事,却还是得到了那么好的女儿和家庭,她决定以后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再也不犯错,并且珍惜上帝的恩赐。

这是小茉第一次听到说出那么多心里话,原来,姐姐刚死不久的那些日子里,急于上班为的就是报仇。她终于知道了她的秘密,只是,这个秘密好沉重,承载着疯老头的命。

虽然心情很复杂,小茉还是赶在回家前,抄近路跑回了家。

尾声

小茉看不到了,就在秦朗狞笑着剥去小猫皮的时侯,她爸爸正在用手机拨打着“110报警电话,秦朗把濒死的小猫扔在地上的一瞬间,他的头被小茉爸爸手里的粗木棒击中了,他还来不及反应,就晕倒在地。

小茉偷偷出门被爸爸发现了,他担心女儿出事,又怕被她发现,只好远远地跟在她身后。没想到小茉竟然跟那个叫秦朗的家伙进了疯老头的家,爸爸等了好久都不见她出来,很是担心,正想进去找她,没想到却看到了火光,而那个混蛋独自出来了。

附近的人也看到了这里的火光,有人陆续赶来救火,接着,警车,救护车,救火车,各种鸣笛声把小小的城市闹得沸沸扬扬。

警察们在秦朗的背囊里发现了一颗颅骨,以及大量从含笑路四十八号楼里偷出来的东西。在严密的审讯下,“秦朗终于待了他的犯罪动机。

这位帅哥的确是持旅游签证的外籍华裔,但他根本不叫秦朗,他的真实身份是含笑路四十八号女主人在国外的亲人雇佣的私家侦探。

那位死去多年的太太的亲生父母,解放前就带着儿子远渡重洋在国外定居,两位老人也的确留下了一笔丰厚的遗产。他们生前很儿子,儿子却是个没什么出息的二世祖,对老两口也很不孝顺,老两口一气之下在临终前秘密地修改了遗嘱,只给儿子一半遗产,而另一半遗产留给了国内那个寄养在亲戚家的女儿。原本是希望儿子从此发愤图强,自力更生,没想到儿子败光了那笔钱后很快就打起了另一半遗产的主意。

“秦朗被那位二世祖雇佣回国寻找那位失散多年的妹妹,务必活要见人死要见,如果她活着,也要想办法让她死去,并且带回相关的证据,如果没有死亡证明,也要带回足够法律支持的DNA检测数据。只有这样,才能帮他们顺利申请到继承另一半的遗产。

世事无常,“秦朗找到认识那位太太的所有熟人,都说太太早在多年前去了国外,临走前,最后住过的地方就是这座小城。原本有些绝望的他偶然地听说了太太每月寄信给丈夫的事,而那位丈夫又是个神志不清的疯老头,所幸他想到了送信的人,也许会打听到一些关于太太的消息,只要得到一个地址,他就能找到太太。

就这样,在刻意安排下,小茉才会在那个下午很巧地邂逅,随着他们的往,他发现了所有的秘密。

一个善良的,不漂亮却可的小少女,无非想要一个和以往不同的暑假,才会跟ABC帅哥接近,没想到,却丢了命。

也许这只是虚构出来的一个故事,但如果你把这个故事当成真的,也许它还真的发生过。也许你会为小茉难过,毕竟她太无辜,小猫也无辜,她们不该死,但世界就是这样,从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

但愿世上所有的小茉,遇到充满诱惑力的陌生人时,稍微收起一些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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