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腾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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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怪事往往是另一件怪事的楔子。
我在屋子里发现那只长着金色斑点的大蜘蛛之后的第二天,警察便从楼上那户人家抬出了四具尸体:
夫妻二人。加上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和一个八十岁的婆婆,一家四口。
警察很快就找到我取证,原因是隔壁邻居报告说清楚地听见我在发现尸体的前一天夜里半夜两点,发出了一声凄厉无比的惨叫,这声惨叫害得他们花了整整两个小时才能重新入睡。
我想如果他们在听到叫声之后立刻敲开我家的大门关切地问个究竟,也许二十分钟之后就可以与周公再续前缘了,可惜的是,他们并没有这么做,所以他们也就不知道。我那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不过是因为一只蜘蛛。
说来好笑,我有非常严重的蜘蛛恐惧症,任何一种蜘蛛,哪怕它的形体微小到人们只需要伸出半个小指头就可以让它粉身碎骨,哪怕只是和蜘蛛形似,比如圆圆的肚腹,伸展着数只毛茸茸的长腿,不论真假,甚至包括螃蟹在内,都足以让我浑身长满鸡皮疙瘩,夺路而逃,形象全无。
这种神经质的反应源自一次被蜘蛛袭击的经历,当时我还在读高中,被父母送到位于郊区的一所寄宿学校,寝室在一楼,窗外便是学校的绿化地,因此最易招惹各种蚊虫鼠蚁,必须每日打扫清洁,那一天,正当我值日,室友们都去了教室自习,我拿着扫帚仔细清理床铺下面的地板,没想到的是。居然扫出了一只拳头大小的土灰色蜘蛛来!
那应该说是我生平所见过的最大的蜘蛛,我战战兢兢地挥舞着扫帚。拍打着这只蜘蛛的脊背,试图将这怪物赶出屋子去,但那家伙脾气显然十分暴躁。它被我的举动激怒了,不但不退,反而翻身爬到了扫帚上,速度极快地朝我的手臂蹿来,我吓得扔掉了扫帚,没想到那只蜘蛛竟一下子跳跃到了我的右腿脚踝上,狠狠地吱了一口,我感到如同被一根长针扎了一下,剧痛无比,后来那只蜘蛛在我的哭叫声中缓缓地爬出了窗户。
学校医务室的校医心不在焉地清理了伤口。涂了些药就把我打发走了。当天夜里我的整个右腿就肿胀了起来。长满了红疹,奇痒无比,被室友和老师送到医院的时候,我已经因高烧陷入了深度昏迷。医生说咬伤我的大概是一只体型巨大的中华狼蛛。毒性非常剽悍,幸好送来得不算太晚。否则就算打了抗毒血清也救不回来。
这一场劫难对我的人生产生了两个重要影响,除了上述的蜘蛛恐惧症之外,此事还直接促使我选择医学作为大学的主修专业,因为我不想再被庸医糊弄。
出事的那天,我为某杂志赶稿直到深夜,这是我酝酿惊悚题材的最佳时间段,当那只古怪的蜘蛛爬上我的书桌时,我还在为自己绞尽脑汁终于琢磨出来的恐怖场景兴奋不已,美滋滋地幻想着读者如何被这一幕吓得魂不附体,结果是这种变态心理马上就遭到了现世报,此生我最恐惧的生物赫然出现在眼前,虽然它的个头并不特别大,大约还不到以前袭击我的那只巨蛛的四分之一,但是它黑背上遍布着一个个金色的小圆斑,那金色非常纯正,和黄金的光泽几乎一模一样,诡异的金色斑点让这只蜘蛛显得十分华丽。颇有王者之风,在生物界里有这样一条规律,越是美艳越是剧毒——所以我断定这只蜘蛛体内藏着要比当年那只狼蛛还要致命的毒素。此时,我脑子里那些虚构出来的恐惧仿佛见了正主子般一下子全部溜得无影无踪。我狂奔进卫生间,在里面至少将自己反锁了一个小时,等我出来的时候。那只蜘蛛早已经不知去向。
再之后,我花了四个小时,疯狂地用杀虫剂反复喷洒了屋子的各个角落,因此当警察敲开门质问我半夜尖叫的原因时。首先迎接他们的便是一股强烈刺鼻的味道,再加上因害怕而发白发青的脸色、长期熬夜熬制出来的黑眼圈、长过腰间却还没来得及梳理的乱发……
简直就是一理想的变态杀人狂形象。
最糟糕的是,我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紧接着就又犯了一个大错,警察把我带上楼,故意让我看那四具尸体,不,事实上是五具,因为还有一只鲜血淋漓的猫尸。
四个人都被人割断了颈动脉。墙上、地上到处都是赜射状的血迹,惨不忍睹。但是奇怪的是,客厅里的其他物品都摆放得十分整齐,没有挣扎搏斗过的痕迹,如果有过,我应该会知道,因为这栋电梯公寓的隔音效果并不好,他们住在我楼上,平时拖个椅子桌子什么的,我都能听得一清二楚,更何况是在夜深人静之时。最古怪的是,四具尸体在客厅里整齐地被摆放成一排。按理,警察不会这么做,他们应该会保持现场的原状才对啊!
由于我毕业于医学院,又曾在医院做过一年实习医生。且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最血腥的急诊科,所以对于死亡现象早就有了免疫力,见到这样场景虽然震惊。但并不会像别人一样大呼小叫,这种与众不同的镇静无疑更加深了他们的怀疑。
“四个死人竟然还抵不上一只蜘蛛让你害怕?!”问话的察冷笑着:“跟我们走一趟吧。”
在警察局的审讯室里,我不得不一遍又一遍地解释我为什么害怕蜘蛛。以及我的医生生涯,我为什么弃医从文……等等等等,好不容易让对方有了些了解,却又马上产生了新的麻烦,法医师送来报告,割断四人颈动脉的凶器被认定为手术刀片。
凶手手法熟练,颈动脉找得又快又准,很有可能是一个专业人士。
得,我的医学背景立刻把我送到了第一嫌疑人的位置。
凶手很狡猾。现场被仔细清理过,没有留下任何指纹和痕迹,说明此人深得反愤查之道——从我家里搜查出来的《刑事侦查学》、《法医学》、《现场勘察学》、《犯罪心理学》等大量书籍证明我完全符合这个特征。
他们甚至还饶有兴趣地读了一些我发表过的推理小说。
“虽然,描写警察的这部分有一点儿胡编乱造,但是从这些小说的诡异布局可以看出。你是完全具备高智商犯罪能力的,加上又有这么多专业知识,作案不留痕迹。对你应该是小菜一碟吧?”
唉!如果这仅仅是读者的恭维该有多好。
我叫起来:“既然我设计了那么多种谋杀计策。随便选哪一个也比这种让人家一下子就会怀疑到我头上的笨方法好吧?!”
“天知道,也许你就是想跟咱们玩虚虚实实的伎俩,打心理战呢?”一个警察反唇相讥道:“有些自作聪明的人就会这么做。”
我气得咬牙切齿,暗暗记住对方的名字——龙池,以后我一定要把这家伙在小说里写成一个大混蛋大蠢货,方能泄我心头之恨。
“可是我有什么动机要杀这一家人呢?”然而此刻,我只能强压着怒气为自己分辩,这是现在最理智的做法:“我连他们姓什么都不知道,只跷得他们在街口开了一家牛蛙火锅店,偶尔见到了会点头打个招呼,我跟他们无冤无仇,为什么要杀他们?还有,我只有一个人,他们有四个人,两个身高超过一米八的大男人。就那女的壮得都赶上两个我了,我有什么能力拿刀子割他们的脖子?他们会把脖子伸过来乖乖让我割吗?”
“黑暗类型的故事写多了,人的内心也会变得黑暗,前段时间不就发生了美军心理医生血洗陆军基地的事件吗?可见这种情况下杀人不一定需要特定的动机,至于你所说的疑点。我们也很好奇,”龙池眯缝着眼:“不过好奇的是你到底用了什么方法……”
催眠是一种可能,我的书架上正放着三本与催眠相关的书籍,这是我写作时的参考书——不过幸好集体催眠这种高难度的技术不是通过读读书就可以学会的,所以不必担心它们会成为呈堂证供,剩下的另一种可能性就是麻醉药物。但人体对任何药物都有一个吸收和反应过程,设想场景:凶手进入屋内,在最初药物还没有完全起作用的时候,也应该会造成某种程度的恐慌才对,可是屋子里如此整洁。完全没有人在本能反抗时所导致的混乱迹象。我是一个对声音很敏感的人。风吹动树叶的声响都会影响我的思考,这种事我怎么可能没听见?
警察问过我,1点到2点之间在做什么,那么这就应该是法医鉴定的披告时间了?唔,我继续分析着,受害人住在十五层,电梯公寓临着大街。对面又有不夜城,灯火辉煌的,凶手不会采用这种方法才对,即便是从外面进入的,外墙也应该留下痕迹才对。警察不会没有发现。如果是通过撬门进入。就应该在受害人都沉睡之后进行,从尸体的穿着整齐状况来看,他们都还没来得及换上睡衣裤,那么凶手撬门应该很快被发现。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尖叫,报警。可是没有,这就说明,凶手很有可能是得到受害人的允许后进入屋子的,半夜1点,什么样的人能获得这种允许?不可能是陌生人,警察会怀疑邻居倒是情有可原。
我回忆着当时屋子里的情景,墙上和窗帘上有喷溅的血迹,有两处的高度都超过两米,如果身体的姿态是躺着的,喷溅高度应该达不到才对,也就是说,至少有两个人是站着被割喉的!
从理论上讲,麻醉药进入人体之后,首先会分布到脑、肺、肝、肾等高灌流器官,然后以较慢速度分布到肌、肠、皮肤等血液灌流较差的部位,吸入性的更应该如此,大脑中枢应该首先就被麻醉。那么四个人应该同时立即失去意识晕倒在地,怎么还能站立着让人割喉呢?
除非凶手当时支撑着受害人,如果是这样,凶手至少是两人,而且如此近距离的接触,受害人的衣物上应该要留下凶手的衣物纤维才对。
我立刻将这一点指了出来。
“我相信要做到这一点,那应该是更强壮更高大的人,受害人身上的衣物纤维的分布高度应该也可以说明凶手的身高,我相信你们很快就能证明,我不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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